公費清冠一號適用對象

公費清冠一號領取資格

根據衛福部公告9/15起新冠肺炎確診病患領用公費清冠一號新規定

【不適用公費清冠一號】

第一類 孕婦

第二類
兒童(未滿12足歲)

第三類 使用口服抗病毒藥物者
用於治療COVID-19之口服抗病毒藥品:
1.Paxlovid(倍拉維)
2.Molnupiravir(莫納皮拉韋)

【適用公費清冠一號】

第一類 確診+中醫急迫病勢
1.高熱不退(體溫39°C以上持續2日)
2.咳嗽明顯,兼具喘症(呼吸困難不能平臥張口抬肩)
3.咽痛嚴重,飲食困難(咽喉疼痛難以飲水進食)

第二類 確診+重症風險因子

1.年齡≧65歲
2.BMI≧30
3.未完整接種疫苗(未打滿3劑者)
4.吸菸(或已戒菸者)
5.相關疾病:
●糖尿病、慢性腎病、心血管疾病(不含高血壓)
●慢性肺疾(間質性肺病、肺栓塞、肺高壓、氣管擴張、慢性阻塞性肺病)
●結核病、癌症
●慢性肝病(肝硬化、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、酒精性肝病與免疫性肝炎)(不含病毒性型肝炎)
●失能(注意力不足及過動症、腦性麻痺、先天性缺陷、發展或學習障礙、脊髓損傷、腦中風及其後遺症)
●失智症
●具過敏史(氣喘、過敏性鼻炎、異位性皮膚炎、慢性蕁麻疹)、過敏性及免疫風濕疾病
●影響免疫功能之疾病(HIV感染、先天性免疫不全、實體器官或血液幹細胞移植、使用類固醇或其他免疫抑制劑)。

第三類 確診+發燒、咳嗽症狀明顯+需使用氧氣

【公費清冠一號治療天數】

最多5天
1.隔離期間限提供一個療程的公費清冠一號
2.一個療程最多可開立5天清冠一號(每天30公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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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費清冠一號領取資格